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任务,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结合行业部门监管实际,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整治市场监管领域社会乱象,着力净化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维护群众利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为切入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固原市和县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石泰峰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会议、“6+x”主体党日和学习强国等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全面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做到应知应会。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1次,扫黑除恶主题党日活动1次,牵头召开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开展督查调研,征求相关部门、各乡镇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有关股室、市场监管所工作汇报,周密安排,做到重点突出,责任到位,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麻痹、重视程度不高的问题,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为专项斗争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及时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制定了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和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股室所负责人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干部职工日常考核,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强化工作经费和装备保障,确保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营造宣传氛围
针对区市督导组督导反馈的宣传氛围不浓、效果不强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在督促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宾馆、药店、网吧和经营门店悬挂宣传标语、制作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和举报方式的同时,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手段,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召开培训会,邀请政法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对执法人员和广大经营户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市场主体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悬挂宣传横幅37条,制作宣传栏5块,发放宣传材料30000余份,微信平台发布宣传信息9条。
四、深挖摸排线索
把线索摸排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靠实基层特别是市场监管所的工作责任,组织对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准确掌握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和经营动态,自下而上地做好线索摸排工作,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2018年以来查办的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建立线索摸排台账,注重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线索,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印发了《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在各市场监管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集中地方设立举报箱9个,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举报方式,方便群众举报。共摸排线索5条,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条,向纪委监委移送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线索2条,受理扫黑办核查问题1件。在深入摸排辖区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的同时,认真摸排执法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查、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的线索,深挖隐藏在干部队伍中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五、加大行业领域乱象整治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查办各类市场主体违法案件66起,罚款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