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年度在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在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3篇
【篇1】2022年度在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河长制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4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我们用一天半的时间组织召开此次**x流域河长制专题会议,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河长工作责任落实,加快推进**x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提升水环境质量。
昨天,我们实地查看了**x北溪流域的**、**现场点,刚才观看了**x各河段现状视频资料,听了各位河长的述职报告。总的感觉,自2月份以来,新一轮河长制工作在我市全面推开,特别是近期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河长制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各地党委、政府对河长制工作的重视度明显提升,全市基本重构了河长制工作框架。至3月底,各县(市、区)及经开区都制定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各县(市、区)编委会均批复了河长办支撑单位,并核定了编制数,县级河长办人员基本明确,部分河段的整治工作开展启动。
**x流域河长制工作虽有一定进展,但从昨天看到了几个点,从电视台拍摄的视频来看,水质令人担忧,整治任重道远。问题体现在:部分干部对新一轮河长制工作的认识还存在偏差,工作主动性不足,主动思考谋划不多;
河长办实体化运作效果不够理想,专职人员不够,人员未全部到位,办公场所、经费保障等还不够落实;
一些水环境突出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如**与**交界的顶坊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x小溪河、岩山溪、**x黄祠溪等部分小流域水污染问题严重,今年3月份,**x流域7个国省控(考)断面中水质下滑。养殖业污染治理方面,截至3月底,**x流域禁养区和可养区存栏250头以下未拆除关闭的猪场有1436户,存栏16.42万头,个别地方养殖回潮、转移问题仍然存在,有的猪场还存在直排现象;
部分重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将弃土弃渣弃浆直接倾入河道,造成河道淤积,水体浑浊;
农村往河道乱弃土、乱倒垃圾现象还比较突出。
现结合我市实际,我提出三点贯彻措施:
1、深入开展“三个全面清理”。一是针对禁养区养猪场(户)和可养区存栏规模250头以下、未达标排放的养猪场(户),个别地方养殖回潮、转移,有的猪场还存在直排的问题,要坚决予以拆除关闭,加大巡查督查力度,防止已经关闭的养殖场复养反弹,对**x、**x关闭拆除和改造进度慢的乡镇,实行挂牌督办,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x、****、**x、**x具体实施。二是针对重点行洪河道内乱弃、乱倒、乱采、乱建等四乱行为,要严厉打击,决不手软,水利部门要牵头尽快摸清重点河道的整治任务;
三是住建部门要针对中心城区13个黑臭水体,要加快整治力度。
【篇2】2022年度在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XXX
2018年9月4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专题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总结前阶段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力推进,坚决打赢水环境整治攻坚战。刚才,3家市级河道联系部门,2个区镇作了交流发言,4家重点工作牵头部门作了点评,都讲得很好。现在,我再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坚持河岸共治,上半年河长制工作取得新突破
河长制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实现绿色发展、顺应群众期盼、加快产业升级的有效举措。自去年全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以来,我市坚持党政领导、河长主导、属地负责、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河长制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治水意识进一步加强。市、镇、村三级河长实地认河巡河,上岗履职,“市级河长抓统筹、河长助理抓推进、镇级河长抓落实、村级河长抓巡查”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市级河长精准把脉,深入分析市级河道症结,统筹开展“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建档和编制工作。目前,长江**段、通吕运河、通启运河“一河一策”已经实施,17条二级河道“一河一策”全部通过评审。今年以来,全市市级河长共巡河106次,各河长联系部门巡河122次,其中长江**段、通启运河、通吕运河、五效河和协兴河的巡河次数较多,联系部门中交通局、市管局、教育局和海渔局的巡河次数较多。市级河长巡河共交办涉河问题472个,完成整改424个,完成率89.8%。市管局将河长制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日程,合作镇和南阳镇为方便巡河,专门购置了巡河船只,显现出了河长守水有责、守水尽责的责任担当。
(二)治水制度进一步健全。今年以来,市镇两级河长办进一步落实信息报送、考核激励、联席会议、调研巡查、交办督办、宣传教育等6项制度,形成河道管理保护合力。尤其是创新实施河长助理制,全市共配备河长助理576名,其中长江**段和市管一、二级河道的河长助理由20个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并全部建立了本流域河长办,进一步督促河长履职尽责,有效提高河长执行力。我市河长助理制受到省河长办的高度评价,并在**其他县市区推广实施。
(三)治水成效进一步显现。我市创新推进河道“三清一取缔”工作,围绕“水质清、水面清、岸坡清和取缔污染源”要求,坚持区域同治、项目推进、上下联动,有效加强了河道治理和保护。坚持河岸共治,积极开展河道断面水质治理,持续推进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备案排口78个、整治排口23个、封堵排污口150个。严厉打击禁渔期偷捕、非法电捕鱼等违法捕捞行为,行政立案查处8起、行政处罚11人,清理网簖、地笼等1000余条。实施河道长效管护工程,清理河道垃圾1.3万吨。开展内河非法码头治理,拆除堆场48家。开展涉河违章拆除行动,拆除涉河违建248宗、4.1万平方米。开展河道“绿色廊道”工作,新增造林4401亩。推进畜禽养殖专项整治,治理畜禽养殖场935家、拆除69家、关闭31家。“散乱污”专项整治清理类企业已完成144家;
整顿类企业共383家,已完成148家,基本完成204家。
二、坚持辩证分析,正确认识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
在回顾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河长制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我们要准确把握、切实改进,加大力度、加紧攻坚,着力打赢打好标志性的重大战役,推动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思想认识仍有偏差。少数河长认识不足,基层河长的履职能力还有待加强。今年6月,中央环保督查组向**市河长办下发了《关于对涉河曝光问题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质询的通知》,其中着重指出有关河长主动履职意识和责任心不足的问题。从**情况来看,全市共有市、镇、村三级河长475名,大小流域河长责任体系实现了全覆盖,但上半年河长制APP监督管理平台数据显示,巡河方面,市级河长完成率明显高于区镇河长,区镇河长明显高于村级河长;
问题交办督办数及办结率方面,市级河长高于镇村河长,部分基层河长了解责任河道情况全靠听汇报,巡河、治水意识较为薄弱。
(二)制度执行不够有力。部分区镇不能把河长制工作置于全局、长远的高度来谋划、推进,人员、经费投入不足,工作不实不细。河长制“六项制度”执行情况不够理想,台账资料记录不完整,信息报送不及时,基础性工作不注重系统化推进,针对重点问题不能精准把脉、精准发力。我们要求全面推行问题建档销号机制,实现“完成一例、销号一例”,但少数地方清单化工作意识还不强,没有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形成详实的问题清单。
(三)综合整治仍有盲区。一是断面水质不容乐观。我市河道断面水质受上游水质、水量等方面影响较大,从上半年断面水采测情况来看,断面水质不如去年。**市上半年对我市8条入江河道的3次监测结果显示,存在黑臭水体1条次,为灯杆港河;
劣五类水体2条次,分别为头兴港、连兴港;
五类水3条次,分别为红阳河、三条港、戤效港。二是污水治理缓慢。因历史原因,区镇污水处理厂管网没有完全按照“十必接”要求接管,普遍水量过少,雨污水不分,进水水质过淡,远远低于设计值,导致区镇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城区黑臭河道治理方面,虽然住建局、开发区作了一定努力,但任重道远。三是交界河治理困难。在推进涉河违章建筑、违规占用码头清拆过程中,涉及属地管理、周边农户矛盾等问题,交界河两岸治理属地单位互相推诿,必须厘清关系、责任到人。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做好河长制重点工作
***总书记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下阶段,我市河长制工作要紧紧围绕“改善水环境质量、减排主要水污染物、8个市考以上断面水质保持稳定、三类水比例达到87.5%、消除劣五类水”工作目标,以“三清一取缔”行动计划为抓手,细化责任、扎实举措,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有效,持续改善全市水生态环境。
(一)着力加强水源地整治。根据《江苏省关于加强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意见》,按照“水量保证、水质达标、应急保障”要求,切实消除头兴港河应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农委要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年底前一级保护区内农业全部退出,保护区域租地造林500亩以上,压降化肥、农药使用量,加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种植业管理,农药使用实现零增长。住建局牵头生活面源污染整治,要加快水系调整,一级保护区内新建的17座支流涵闸投入使用,加快建设二级保护区内永阳集镇区域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管网,确保实现达标排放。水务局要扎实推进河道保洁、水体置换、上下游排口管理等相关工作。交通局要对头兴港河全线禁航,加快完成河坡绿化建设。海渔局要进一步做好水源地区域内涉河养殖、捕捞作业清理工作。环保局要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镇要加快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项目和设施的搬迁或拆除工作,按要求抓好二级保护区内建筑物整治,做好拆迁安置工作。
(二)着力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由水务局牵头推进,要严格设立排污口许可,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对保留的排污口统一标识、建立名录,强化对重点河道重点排污口的尾水监测。按照“取缔关停一批、登记备案一批、整治提升一批”的总体原则和“开口子、立牌子、树杆子”的规范要求,年底前重点完成10个规模以上排污口、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长江**段、**运河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重点排摸规模以下排污口数量、位置,对17条市二级河道排口建立问题清单,落实销号处理制度,确保入河排污口整治到位。
(三)着力加强阻水设施整治。由海渔局牵头负责,要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对河道所有网簖、摇网、地笼、网箱等阻水设施予以“清零”。要加强日常巡查、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阻水设施反弹回潮;
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电、毒、炸”等违法捕捞行为。要充分发挥区镇属地监管作用,加强考核督查,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治理成效。
(四)着力加强河道“乱占”整治。非法码头整治由交通局牵头推进,要巩固长江非法码头整治成果,扎实推进内河非法码头整治工作,对清理类非法码头做到设施拆除、堆场清理、违建拆除“三到位”;
对整改类码头要按照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
要规划建设码头集中区,有序纳规一批符合产业规划和政策的港口码头。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整治由住建局牵头推进,要严格按照“先停后治”的要求,加快全市74家无资质企业整治工作,目前已拆违26家、复垦18家,各区镇要加快整治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要规范、引导符合要求的企业完善水污染和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涉河违章建筑整治由控违办牵头推进,今年重点对长江**段和市一、二级重点河道涉河违建进行整治。要进一步明确涉河违建底数、权属、违建性质、责任单位和拆除节点,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全面清除河道管理区域内畜禽棚舍、民居棚披、码头堆场、废品收购点、废旧厂房等各类涉河违章建设。
(五)着力加强河道绿色廊道建设。农委要加强推进河道绿色廊道规划设计,以市一、二级河道和省河长办名录中的117条生态河道为重点,做好调查摸底,按照“见缝插绿、应绿尽绿”的原则,推进拆旧复垦部分的绿化种植,切实提高沿河绿地率、绿化覆盖率。要进一步推进长江岸线绿化,加快形成绿色廊道、长江风景线。
(六)着力加强畜牧养殖场整治。由农委牵头负责,按照“属地管理、控减总量、生态消纳、有偿服务”的原则,逐步控减生猪养殖量,今年年底压减2.13万头。要全面启动“占用基本农田生猪养殖清理”“占用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生猪养殖清理”“禁养区内所有拆除养殖场复查监管”和“使用餐厨废弃物养殖场清理”等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粪污社会化治理服务体系建设。
(七)着力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由环保局牵头,按照分类处置原则,扎实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明确相关行业领域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严格对照整治标准,对清理类企业,坚决实施“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
对整顿类企业,先停后治,责令限期治理并改造到位。要狠下决心、务求实效,坚决完成上报的544家“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
(八)着力加强城乡污水整治。由住建局牵头,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与管理,加大纳管单位排水管理力度,严格雨污分流。按照“十必接”的要求完善镇区的污水收集管网,推进31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的收集率和运行效率。海工船舶工业园要加快完成江海污水处理厂西线管网重建工程;
**、** “两河”流域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要按一级A标准实施改造;
**要加快吕四屠宰场、**交界至**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要加快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的确认和落实工作。年底前,确保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50%。
(九)着力加强长江岸线整治。由水务局牵头,要根据省水利厅《长江干流岸线开发利用整治项目清单》要求,推进长江**段19宗项目整改,其中申请堤线调整涉及项目6个、限期拆除项目6个、补办手续项目5个、申报变更项目2个,水务局要迅速排定整治方案,抓紧落实。沿江各区镇是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整治到位。要加强长江固废大排查大整治,巩固前阶段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十)着力加强组织领导。由河长办统筹推进,按照《**市河长履职办法》,进行再宣传、再发动,督促各级河长切实履行相应职责。要加强考核督查,按照《**市河长制工作2018年度市级考核细则》,严格标准,确保工作有实效、有成果。长江**段、市一级河道“一河一策”已形成问题清单,市二级河道“一河一策”已经完成编制。下阶段,二级河道要迅速形成问题清单,进一步实化细化,实行销号式、项目化管理。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了解、支持、督促、参与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河长制工作在**领先。
同志们,全面实施河长制、保护水生态,事关百姓福祉、事关**高质量发展,既是一项惠民工程,更是一份责任担当。我们要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早日建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现代河网水系,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保障。
【篇3】2022年度在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河长制推进会议讲话
“河长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下面是河长制推进会议讲话
刘县长对抓好这项工作十分重视,会前多次召集相关同志对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等一下,刘县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全县实施“河长制”工作,先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握指向,切实掌握我县“河长制”的实施要求
所谓“河长制”,是由江苏省无锡市首创,实际上是一种责任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
“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河流在较长的时期内能保持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
“河长”作为联系、包干河道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让本来无人愿管的、被污染的河流有人管理,有人问责。
我县要大力实施“河长制”工作,首先要统一思想,明确工作指向。
一要明确“河长制”的工作形势。
在“五大发展理念”的引领下,省、市对生态文明建设、对河道的治理管控重视程度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今年是江西省“河长制”实施的第一年,省里要求各地抓好试点示范,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经验。
市里已经选取遂川江和蜀水河作为市级“河长制”试点。
把我们万安作为试点县,充分体现了市里对我县过去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意味着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交到了我们手中。
我县地处赣江中游,水资源丰富,虽然近年来在水资源保护方面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实事求是地讲,垃圾乱倒乱扔、污水乱排乱放、河道乱搭乱建、山体乱采乱挖等行为造成的水污染现象依然比较突出。
在今后一段时期,这是我们必须重视并切实**的问题。
可以说,把水生态利益落实好,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万安,是一项造福万安百姓的惠民之举,也是兑现我们向老百姓承诺的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万安的有力体现,是我们各级干部必须担负的责任和使命。
二要明确“河长制”的实施范围。
我县已经明确,对境内赣江、遂川江、蜀水、通津河、良口水(涧田河)、皂口水(沙坪河)、土垅水(罗塘河)、白鹭水(顺峰河)、潭背水(弹前河)、武术水、棉津水、建设水、廓埠水等13条河流,3座大中型、14座小(一)型、90座小(二)型水库全面实施“河(库)长制”,由县、乡镇场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行政区域“总河长”、“副总河长”,相关县领导及乡镇场党政相关领导担任河流“河长”。
三要明确“河长制”的工作目标。
我县实施“河长制”既设定了远期目标,又有近期目标。
远期目标是到2020年底,境内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7.7%,境内河流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地表水达标率9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维护河库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库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近期目标是到20**年3月底,境内赣江及其一级支流遂川江、蜀水、通津河、良口水、皂口水、土龙水等跨乡镇河流建立覆盖到县、乡镇、村(居)的“河长制”,万安水库、蕉源水库、芦源水库3座大中型水库建立覆盖到县、乡镇、水管单位的“库长制”。
到20**年底,境内白鹭水、潭背水、武术水、棉津水、建设水、廓埠水等跨村(居)河溪建立覆盖到乡镇、村(居)的“河长制”;乡镇场所有的小型水库建立覆盖到乡镇场、村(居)的“库长制”;村组所有的小型水库建立覆盖到村(居)的“库长制”。
四要明确“河长制”的工作职责。
《实施方案》对各级的河(库)长、副河(库)长的工作职责都进行了明确,我们要认真对照要求,各司其职。
我县已经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总河长”、县长任“副总河长”的万安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
各乡镇场也要相应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乡镇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并在万安县政府的网站公布“河(库)长”名单。
要实现源头治理,抓好履职落实至为关键,我们从一开始就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工,协同配合,保障“河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重点,狠抓落实,切实把“河长制”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实施“河长制”既是上级的工作要求,也是县委县政府治水的具体行动。
今天会上印发了《万安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16年万安县“河长制”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总结表彰会上签订了《2016年度“河长制”目标责任书》,对实施“河长制”工作有了较为全面的部署和规划。
下一步,关键是要结合实际,以创新的手段、实干的精神强化抓好“河长制”的工作落实。
1.要强化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水资源既是万安的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但同样也存在旱灾频发、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问题。
在统筹做好河库保护管理规划的基础上,我们要始终坚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管理“四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严守“三条红线”。
要不断强化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水忧患意识,切实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健全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监督考核。
在排污方面,要开展入河库排污口调查,严格入河库排污口监督管理。
要在全社会营造节约用水氛围,通过技术创新、加大宣传等手段,加强城镇、工业、农业节水。
县水利局要牵头对全县的水资源情况进行一个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起基础数据库。
2.要强化推动源头治理和生态修复。
要让万安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离不开全县农村环境的根本改善,而农村环境治理的重中之重就是面源污染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环境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但面源污染这个问题却没有得到根本的治理。
要解决这个源头问题,我们还有很多功课要重点做好。
一是要加大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
对我县境内的赣江、遂川江、蜀水河等中小河流源头和大中小型水库上游涵养水源地要加大保护力度,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江河库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
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
对境内河库工矿企业污染源要摸清摸实,落实责任人,制定防止措施,限期治理。
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积极争取植树造林、水土保持、涵养水源方面的项目资金,提高森林蓄积量,倡导和鼓励农民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探索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二是要加大水库水质污染治理力度。
去年10月份以来,我县集中开展了水库水质污染治理60天决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结果不能让人满意,全县还有30座水库未达标,实际情况可能还不止。
可以说,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还要按照《万安县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开展整治工作,自我鼓劲加压,敢于攻坚克难。
对划定的禁养区,要依法限期关停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场要实施排污许可、排污申报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养殖场要限期治理。
同时,要加大农村沼气推广力度,确保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年底前,要实现所有河流及小(1)型以上水库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小(2)型水库水质85%以上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赣江一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三是要加大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力度。
农村垃圾处理是个老话题,也是个大难题,关键是在于我们有没有去做,会不会做。
通过上次全县“看特色看变化”,我们就发现,有的乡镇在清洁工程这个方面做得非常好,可以说是抓住了老问题、做出了好文章、创造了新环境,老百姓的幸福指数自然得到了提升。
但在我县大部分村庄,垃圾处理基本仍处于放任自流的境地,情况不容乐观。
我还是这样讲,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贵在建立制度、强化管理、常抓不懈,不能只搞运动战、突击战,而是要建立起农村垃圾处理的长效机制。
我在下乡调研时看到,有的地方有了垃圾车、中转站、焚烧炉、垃圾桶和保洁工具,也落实了保洁人员,但是缺乏对保洁队伍的有效监督,管理机制没有跟上去,所以效果大打折扣。
我们建设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不难,难的是怎样确保使垃圾进入到垃圾桶、焚烧炉。
各个乡镇的同志需要认真研究一下,如何解决辖区流域沿线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如何对河漂垃圾进行清理等等这些问题。
同时,要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
3.要强化抓好行政监管和队伍建设。
要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就必须要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相关制度。
一是要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
县水利局要牵头,对赣江两岸、遂川江、蜀水,以及通津河、白鹭水(顺峰河)、良口水(涧田河)、皂口水(沙坪河)、土龙水(罗塘河)、潭背水(弹前河)、武术水、廓埠水、建设水等中小河流进行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河库及其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保障防洪安全。
对涉河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
不少干部群众反映,我县一些河道非法采砂、不按规划采砂现象严重,有的由于过度采挖导致水位下降影响了下游耕种农作物,一些超载的大型车辆压坏了道路桥梁,还有的河床下降产生了严重安全隐患,群众对此怨声载道。
这些现象,充分暴露出了我们相关部门执法不到位,当地干部担责担当不够,对非法采砂、违规采砂的惩治手段不够健全等诸多问题。
实施“河长制”,首先就要抓住这些问题切实加以解决。
这些问题解决了,在抗旱防汛方面我们也可以减轻很多压力。
今后一段时间,重点要加强和规范赣江万安段、遂川江、通津河等河道采砂作业监管,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对一些经常有信访反映的河段,要进行重点巡查,必要时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因利益驱使出现的超采滥采、非法采砂现象。
二是要加快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要按照省、市要求,加强河库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尽快建立“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河库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重点加强赣江、遂川江跨界断面及万安水库、芦源水库、蕉源水库等重点水域的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
三是要扎实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当前,农村占用河道乱栽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是比较突出的,我们要敢于通过实施“河长制”来“亮剑”。
人都有观望、从众心理,如果不对这样的行为进行制止或执法,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其中。
因此,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安排进行专项整治,通过部门合作,重点对非法侵占万安库区河库的水域、岸线、滩涂、非法采砂采矿、倾倒弃物以及电鱼毒鱼等破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
四是要充分用好各类人员队伍。
各个乡镇场基本上都有水库报汛员、地质灾害预警员、农村保洁员等各种队伍,在发挥他们的本职作用的同时,还要进行培训和提高,通过他们以及村组干部、村民理事会成员带动更多的人加入到保护河流水库的队列之中。
比如,有的污染水源的小作坊、“三无”工矿企业藏身在偏远的山区、林区,执法部门很难掌握,对这些隐蔽的破坏水环境的行为,就需要借助群众的力量来发现和进行打击。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实施“河长制”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实施“河长制”、保护水安全,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系统工程和事业,对我县各级干部来说也是一个新课题。
各地各单位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态度,重视和加强水质保护,注重协调配合,抓好推进实施,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责任传导要到位。
“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实质就是党政首长负责制。
3月底以前,县里“河长制”办公室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相关制度等要全部落实到位并正常运转。
各级河(库)长、水库专管责任人、保洁员或巡查员开展工作要有时间要求,不能落空。
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中的要求明确职责、各司其责、各负其责。
各乡镇场要参照县里做法,把责任压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实施“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
当前,要立即把制度建立起来,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县“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全面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向领导小组及时汇报。
二是宣传引导要到位。
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宣传引导非常重要,宣传到位了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刊等媒介,开展宣传动员,让全县上下认识到实施“河长制”、保护水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可以在县电视台开辟“河长”专栏,滚动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爱水护水节水意识。
要向社会公布所有“河长”名单和联系电话,并在各河段重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河段管护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在学校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湖保护意识。
此外,可以聘请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等担任村级环境监察员和宣传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视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是执法监管要到位。
如果执法监管到位不了,那么落实“河长制”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我们必须要加大执法力度,坚持综合执法,推进水环境网格化监管。
针对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治理等工作,可根据需要继续抽调有关责任单位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
在联合执法的问题上,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有效联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做好执法监管等工作,还需要解决资金保障等问题,稳定经费来源。
县里已经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刘县长也要求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河长制”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保障必要的经费支出,并积极争取上级的经费支持,确保有钱办事。
四是考核奖惩要到位。
大家务必要明白,我们不是要搞短期的突击性治水,而是要长期的制度性治水。
因此,要抓制度建设,要把考核落到实处,今年开始,要将实施”河长制”纳入到对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各乡镇和部门要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抓好推进。
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按上面要求,今后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离任审计,要增加生态保护内容。
同志们,实施“河长制”、保护水安全事关万安全局、事关长远发展,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我们必须担负起的责任。
全县上下要咬定目标,齐心协力,扎实苦干,确保圆满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美丽万安作出更大的贡献!
河长制推进会议讲话 今天(17日)上午,全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动员部署电视会议召开。
我市设立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实况,随后召开济南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动员部署会议,就落实河长制工作进行部署。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忠林在济南分会场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忠林就全面落实好河长制工作讲了五点意见。
一是要在提高思想认识上狠下功夫。
全面落实河长制、推进河湖治理保护,是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执政为民、造福于民的具体行动,也是保护泉水品牌、打造品质城市的重要抓手。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的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工作。
二是要在压实责任上狠下功夫。
河长不是官,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作为河流保护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河长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切实做到明责、履责、尽责。
要严格按照《济南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好六大任务: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水库;加强水污染防治,
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库污染源,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道、水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库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库系统治理;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库违法行为。
三是要在促进落实上狠下功夫。
河道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河湖管理保护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和不同行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
要建立河长认领公示制度、河长会议制度、工作督察制度、检查验收制度。
四是要在严格监督考核上狠下功夫。
要严格考核,对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要严格监督,在上下级监督的基础上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把河道治理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要严格问责,对失责、渎职等行为严惩不贷。
五是在强化组织领导上狠下功夫。
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抓,河长制办公室要抓好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形成合力,同时要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海波,市委常委雷天太,副市长王京文、王桂英,市政府秘书长毛华铭在济南分会场出席会议。
河长制推进会议讲话 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入贯彻落实***“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
我县“河长制”工作自去年11月开启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总河长”、“副总河长”的直接指挥调度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
一、 河湖情况
我县列入县级“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流共4条,分别是珠溪河、万年河、大源河、乐安河;重点中小河流共21条;列入县级“库长制”管理的中型水库3座,分别是大港桥水库、群英水库、张家山水库;小一型水库33座,小二型水库186座,山塘水库852座。
以上河流、水库构成我县县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的河湖管理体系。
二、工作进展
(一)主要工作
20**年11月2日《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后,我县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出台方案。
20**年1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万年县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万办发〔20**〕2号)。
《万年县20**年“河长制”、“库长制”工作要点》和县级“河长制”、“库长制”相关工作制度(讨论稿)也印发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2、成立机构。
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我县由县委书记担任县级“总河长”、“总库长”,县长担任县级“副总河长”、“副总库长”。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担任县河长、库长,河流所经地和水库属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河长、库长。
村委会领导担任村河长、库长。
明确了28个县级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并分别确定了责任单位1名科级领导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和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人。
成立了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张晓文担任,各责任单位联络人为组成人员。
3、公示名单。
20**年1月30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万年县“河长”、“库长”名单,并于3月底在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
4、启动试点。
确定了陈营镇为今年“河长制”工作试点乡镇,确定珠溪河(上坊乡公路桥至永乐铁路桥段)为今年“河长制”工作试点河流。
我县河长制、库长制办公室已按要求编制水质不达标河流实施达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上报上饶市河长制办公室。
省河长办对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的要求是,今年3月底前要在政府的网站公布试点河流覆盖到村的“河长”名单,制作并设立河段长责任公示牌,建立并实施巡查制度,全面开展辖区内河湖专项治理,明确各级河长和河湖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
县、乡、村三级“河长”都要戴“红袖章”履责,开展巡河、管河、治河工作。
(二)主要做法
1、迅速行动。
省级、市级“河长制”方案出台后,我县积极响应,迅速出台了县级实施“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并在政府网上公告了县级“河长”、“库长”名单。
2、拓展内容。
省级“河长制”方案未将水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市级“河长制”方案未将小(一)、(二)型、山塘水库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
我县在制定方案时,考虑到水库水资源是我县、乡、村主要饮用水源地,为保护好水库水质,我县将所有水库均纳入“河长制”工作内容,实行县域水域管理全覆盖,并形成“库长制”,明确每座水库单独设立“库长”。
3座中型水库由县级负责,各设一名县库长、库长,分别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水库工程管理局局长担任;33座小一型水库设“县库长”、“乡库长”,由县、乡(镇)分级负责;186座小二型水库设“乡库长”,由各乡镇负责;同时,我县852座山塘水库也纳入了“库长制”管理体系,设“村库长”,由各村委会负责。
3、有效对接。
一是时间节点同步。
市里要求到20**年底建立县级以上“河长制”组织体系,到20**年底,4条主要河流及重点中小河流和全县大小水库全面实施“河长制”。
目前,县 “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已建立,要求今年乡、村两级组织体系建立,并启动工作。
二是量化指标一致。
全省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为7.7%,我县为6.5%;其余4个指标,分别是河、库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2%,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与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相一致。
4、夯实基础。
一是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
20**年,我县在大源镇开展水生态文明乡镇试点,在龙港、越溪等相关村开展了水生态文明村试点,为“河长制”积累了工作经验;二是推进河湖划界确权调查工作。
完成了我县7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8处国有水利工程的划界确权调查摸底工作,编制上报了划界确权实施方案。
三、存在问题
一是客观上:当前影响我县水环境的主要因素有四个方面:①工业点源污染;②农业面源污染;③畜禽养殖污染;④生活污水污染。
治理难度最大的主要是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
二是主观上: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有些地方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工作方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
四、下步工作建议
围绕省市工作要点,紧盯考核目标,立足工作实际,下一步我县河长制工作要牢牢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利用舆论媒体,加大“河库长”制工作宣传,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库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2、明确职责,迅速行动。
河长制实质上就是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长是河库保护管理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情况明、责任清、心中有数。
更要做到措施实、督查严、手中有术。
今天会议结束后,各位县乡河长要迅速分乡镇、分河段召开河长会议,落实乡镇组织体系及实施方案,并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制作并设立责任公示牌,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拿出工作方案,做到履职到位。
珠溪河陈营段为县级试点河段,县河长及陈营镇政府要迅速行动,调查摸底,拿出方案,落实责任。
其它乡镇也要结合实际,在本行政区域确定试点河湖,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推进。
3、继续加大河流湖库工程治理力度。
在十二五中小河流治理的基础上,继续延伸河流治理长度,固护岸线、河道疏浚,对新进规划的水库、山塘加大除险加固力度,确保工程安全。
4、加强能力建设。
7月底前,各乡、村建立起“河长制”,实现全覆盖。
在进一步充实县河长办工作力量的同时,乡级河长办专职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要做到三到位;加快开发全县“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借助“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丰富管理手段,优化工作流程;开展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河湖跨县乡断面水质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加快推进全县河湖岸线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探索建立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
5、突出专项整治。
近年来,我县把水环境整治作为“十大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取得了初步的整治成果。
结合河长制工作,建议继续深入开展污染源排查,建立河湖范围内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养殖点污染、生活用水污染台帐,绘制水系和污染源分布图,做到有的放矢,实行挂图作战、定点清除,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结合市委政府统一安排,继续推进相关整治活动: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乡镇为责任主体,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分别是加强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推进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治理和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
由水利部门牵头,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开展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
由农业、水产部门牵头,开展水库养殖、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
三个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河湖生态保护目标,拿出相关整治方案,经县河长制领导小组研究后认真推进。
各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主动担责,认真负责抓好本辖区整治工作。
五、已递交政府常务会研究的事项
①落实好“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事项。
市里已明确规定“河长制”是常设机构,确定了三人固定在“河长办”工作。
同时,市财政安排20万元工作经费。
为此,根据市里的做法,建议由县编办牵头,落实县河长办机构,明确1名县河长办副科级的专职副主任。
考虑到向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到县河长办办公或直接向县河长办增编增人的困难,建议通过解决县水务局机关目前有编缺员问题,从中挑选3-5名工作人员到“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并每年解决工作经费20万元和相应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流水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
同时,请县政府办核发《万年县“河长制”、“库长制”工作
建议开通全县“河长制”、“库长制”热线电话,专门受理全县河、库违法行为投诉及河库管理举报。
②落实好乡镇层面工作推进。
今年是“河长制”全面实施的第一年,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阶段,乡镇、村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乡镇均未出台工作方案,各地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还没有实质性启动;各乡镇“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尚未建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还未落实。
为此,需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并由县乡财政落实工作经费(根据靖安县做法,河流2至3公里设一名保洁员,报酬在600-900元)。
同时,全面落实乡、村“河长制”、“库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按照县“河长制”“库长制”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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