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方式有(6篇)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方式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初中语文学科基础》(09290)课程命题说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应考者获得高等教育学历的国家考试,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方式有(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方式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初中语文学科基础》(09290)课程命题说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应考者获得高等教育学历的国家考试,命题是确保考试质量的核心工作。为了组织好《初中语文学科基础》(09290)课程统一命题工作,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命题工作手册》的要求及全国统一命题课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课程的考试说明。
一、命题指导思想1.按照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统一要求,严肃认真,慎重对待,坚持质量标准,切实做好命题工作。2.坚持课程标准,体现培养目标。以考试大纲为依据,以指定教材为蓝本确定命题的内容;以考试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试目标来确定考试范围和考核要求,不任意提高或降低考核要求。二、命题依据和范围1.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订的《初中语文学科基础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为命题依据。2.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朱芒芒、张春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的《初中语文学科基》为考试指定教材。3.命题内容覆盖到各章,以大纲规定的能力层次要求为限度,重点内容为1—9章。三、考试要求1.本课程在试卷中的能力层次要求分为:识记、领会、综合、运用、鉴赏和探究六个层次。每份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试题所占分数的比例大致为:识记占10%,领会占20%,综合占10%,鉴赏占15%,探究占5%,运用占40%。2.要合理安排试题的难易程度,试题的难度一般可分为易、较易、较难和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度试题的比例一般为易20%,较易30%,较难30%,难20%。3.考试命题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分析题、作文题等。
4.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60
分为及格。
四、《初中语文学科基础》课程样题
单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选出并将其代码
写在题干后面的括号内,多选、错选均不得分)
“这些水果我们谁都不吃”的语意关系是(
)
A.大主语是施事,小主语是受事
B.大主语是受事,小主语是施事
C.大主语和小主语之间有领属关系
D.大小主语是整体和部分关系
判断题
人物前后的变化一般是通过人物的直接描写和间接描写来表现的。
(
)
填空题
宋词中以柳永、李清照、姜夔等为代表的________,其作品比较婉曲,比
较含蓄,多以艳情为题材,严守音律。
简答题
简述文艺语体、科技语体的主要特点。
分析题
1.12集大型电视纪录片《大国崛起》在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隆重推出,
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综合下面材料,说说“大国”的含义。
荷兰:国土面积只相当于两个半北京,在300年前,仅有150万人口,却
将自己的经济势力几乎延伸到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荷兰没有强大的王权和充足的
人力资源,依靠商业贸易来积累财富,被马克思称为当时的“海上第一强国”。
德国:欧洲中部最大的国家。统一成为德意志发展的最大的动力,全民教
育为德国培养了高素质的国民,大学给德国带来了创造和发明,智力成为这个国
家最重要的资源。19世纪的德国引领了第二次工业革命,它站在了世界科学技
术发展的前沿。
美国:只有230年的历史,在欧洲文明的基础上,独创性地走出了一条自
己的发展道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工业总产值占到世界总量的一半以上,并
且在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金融体系,同时还向世界50个国
家和地区派驻了军队,最终在20世纪后期,美国成为了一个超级大国。2.阅读《“友邦惊诧”论》一文后,回答下列问题。(原文略)(l)从议论文事理关系的角度看,本文属于什么结构?请结合课文作简要
分析。(2)本文在语言上有什么特点?请举例说明。(3)本文综合运用了驳论点、驳论据和驳论证这三种方式,将敌论批驳得
体无完肤。请你结合文章作一简要分析。作文题以“鹰的眼界”为题写一篇文章。要求:不少于800字,不要写成诗歌,不要在文章中透露个人信息。
篇二: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方式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发展历程及当前主要问题探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发展历程及当前主要问题探究
摘要:当前,高等教育的大发展,对自学考试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现行自学考试模式中存在的一些弊端也日益突出,应试教育痕迹明显,已很难适应当今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亟待进行改革。本文通过回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的发展历程,指出当前自学考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及途径。
关键词:自考发展历程;弊端;对策本文系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编号:13YB196)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江西科技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编号:JY1344)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产生以来,历经30余年,在我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己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然而伴随着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大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现行自学考试模式中存在的一些弊端也日益突出:人才培养目标偏移,专业设置缺乏特色,课程教学偏重于理论,缺乏应用能力的培养,对考生的学习过程关注和提供服务不够等,应试教育痕迹明显,已很难适应当今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亟待进行改革。本文就新形势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提出若干思考和建议。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发展历程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自1981年创立以来,己走过了30个年头。其发展历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创建阶段,巩固、发展阶段和拓展、创新阶段。1.1第一阶段:创建阶段(1981-1988年)这一阶段从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至1988年国务院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自学考试由一种试点制度发展为国家行政立法所确认的全国性考试制度。明确了自学考试制度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高等教育的一种考试制度。
1
这一阶段青年要上学,干部要学历、国家要人才,同时,出于教育公平的原因使得自学考试制度应时产生。在生源构成上,应考者主要是被十年动乱耽误的那一代人,且大多数是在职成人,以工人、农民、军人、干部等为主;在学历层次上,以专科学历教育为主,向中专和本科段扩展和延伸;在发展规模上,报考人数越来越多,开考专业越来越广。开考专业在1981年时,仅有哲学、汉语言文学等少数几个专业。到80年代末,开考专业已经扩展到200余种;在生源分布上,主要以城市生源为主;在助学单位上,自学考试最初以普通高等学校助学为主;在考试方式上,以理论笔试考试为主,考试时间规定在每年的四月和十月举行。
1.2第二阶段:巩固、发展阶段(1988-20XX年)这一阶段自学考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长足发展。这个阶段基本特征为以专科、本科学历教育为主,是高考落榜生的“补充教育”。生源构成上,考生群体发生了变化,应考者大部分为高考落榜生。考生的年龄明显下降,25岁以下应考者的比例由1988年的50%增加到1999年的68%;在学历层次上,学历有所上升,考生中有近30%的考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各种职业的考生趋于多样化;在发展规模上,根据全国自学考试办公室统计,从1990年至1999年,全国报考自学考试人数平均每年增加超过80万,至1999年,全国每年报考人数达1320多万,毕业生人数从1990年全国全年毕业人数6万多人,1999年全国全年自学考试毕业人数达43万多人,增长了7倍多;2专业以文化类为主,但专业类别有所增加,覆盖了文、法、经、管、理、工、农、医、师、艺术、军事等专业;在助学单位上,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带动了一批以自学考试辅导为初衷的民办高中后教育培训机构。这类学校多为省、市、区审批,统称为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该类学校曾一度占全国民办高校总数的2/3。3这一时期,越来越多的民办学校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在考试办法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逐步建立题库,实现必要的命题标准化。考试方式以理论笔试考试为主,考试时间规定在每年的四月和十月举行。1.3第三阶段:拓展、创新阶段(20XX年至今)这一阶段为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多样化需求阶段,自学考试迎来
2
了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的阶段。进入21世纪特别是20XX年以来,这个阶段自学考试发展的主要特点是改
革,同时呈现了一些新的特点。生源构成上,考生构成超过一半为在职在岗人员,一些高校肄业生、毕业生甚至是研究生也参加到自考队伍中来。有些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同时参加自考的学习,以取得双文凭;在学历层次上,近60%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在发展规模上,学历教育规模稳中有升,非学历教育规模快速发展,除了学历考试,自学考试系统先后尝试推出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等多项证书考试;在生源分布上,城市考生为主,农村考生数量有所增加;在助学单位上,20XX年,文件规定禁止公办高等院校举办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在考试方式上,以理论笔试,终结性考试为主。实施了职业资格证书与相应自考课程抵免。部分省市开展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创新考核评价方式,尝试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
2当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存在的主要问题2.1专业设置缺乏特色,人才培养目标偏移目前,自学考试教育的专业设置主要是参照普通高等院校,以学科为依据设置专业,导致部分专业适应性、针对性不强,课程设置不能体现自考特色,侧重于理论型、学科型人才的培养,不利于培养当今社会急需的职业型、应用型人才;部分专业课程结构不合理、内容滞后,难以满足社会对开考专业的需求(开考的专业点和报考人数偏低);专业建设与管理缺少统一规范,同一类型的专业在专业名称、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考试要求等方面差别较大,学科分布不平衡。2.2考核评价方式单一,重终结性评价,轻过程性评价自学考试制度建立以来,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价一直是采用终结性评价,按照专业考试计划安排、由国家考试机构组织终结性考试,以考试成绩为核心,基本上是把学生的课程考试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为了通过考试,老师上课内容以考试要点为主,强化应试技巧,学生不关注学习过程,更多的表现为“考什么、学什么”,“死记硬背”知识点,大量做题,突击应考。实践证明,这种只重考试成绩的评价方式,无法真实地反映学生的能力情况,也难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技能,还容易使学生养成考试投机心理,滋生考试作弊现象。
篇三: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方式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的六个方面
来源:自考365
2007-2-13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标准是什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目标参照性考试,也称达标性考试。它是根据某种既定的统一标准,测量考生学业水平、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是否达到要求,以获取某种学历或学位证书。目标参照性考试一般由有关主管部门或职能部门主持实施,以统一的标准作为判别考生是否合格的尺度,而不以考生的实际水平调节合格的标准。这种考试不是择优,它只论合格与达标与否。作为目标参照性考试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标准是由国家职能部门统一规定的。原国家教委1992年22号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规定》第一章第二条指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学历层次水平和质量要求相一致”,这就明确指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以普通高等学校为参照系,这就是原国家教委规定的目标或尺度,也是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命题的标准。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的指导思想是什么?(1)坚持质量标准。质量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生命线。在命题工作中,应始终把坚持质量标准放在首位,以维护国家学历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坚持质量标准必须全面理解,试卷过难、过易都是没有正确的体现大纲和教材的基本要求,绝不是越难越是坚持了标准。(2)体现专业和课程的特点。考核考生系统掌握课程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正确引导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树立良好学风。(3)把握好及格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之一是通过一次性考试确定该门课程的成绩,而60分及格线是及格与不及格、达标与不达标的分界线。我们要求及格的都是合格的,所以这个分界线对坚持质量标准是十分重要的。(4)命题与辅导相分离。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辅导的教师不得参加考试的命题;参加命题的教师不得参加考试课程的辅导。?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范围必须以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和现教育部颁布试行的,或各省区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布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在命题中,试题所涉及的知识内容不超大纲、不超教材。需要指出的是,对于理论联系实际的题目,回答问题所用知识,只要在大纲规定范围之内,不能认为是超大纲、超教材。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中对考查知识的覆盖面是怎样要求的?为了指导考生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全面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教材知识体系,也为了避免某些社会助学单位在辅导中划范围、猜题、押题等不良风气误导考生的正常学习,所以在命题时,规定每一份试卷应尽可能多的设计考查知识点,力求做到试卷的试题覆盖到教材的每一章和重点节,做到章章有题。如此以来,既拓宽了知识的覆盖面,又有利于自学者系统掌握学科的知识体系,另一方面,通过分解各题分值(避免重点题分值过高),又有效地化解了猜题押宝现象。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中如何体现突出重点
问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覆盖面广,章章有题,但绝不是分数平分到各章,而是强调“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确保抽样的代表性”。突出重点包含以下两方面:一是突出重点章节。由于教材中各章节在本门学科中的地位作用不同,通常把教材中的各章节分为重点章节、次重点章节和一般章节。在命题中突出重点章节,就以大题、分值高的题来保证其重要位置;对于次重点章节也通过一定的分值和题型来保证;对于一般章节用较少的分值予以兼顾。如此形成重点、次重点和一般点的合理分值分配比例。二是突出课程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综合考查。6.什么是难度,在学习中应如何把握?根据经典测验理论,就有关难度的问题简述如下:(1)题目的难度。题目的难度指的是题目的难易程度,是被试总体在该题平均得分率。计算公式为:Pi=Xixi(max)。式中Pi=某题目的难度;Xi=被试总体在该题目的平均得分;xi
(max)=该题目满分;Pi值的求得是在考试后统计、计算得到的,在命题时,不可能对每道试题都搞测试,而是凭命题教师的经验,或取几位有经验命题教师所赋难度值的平均数,或找出与题目难度相关因素为参数,利用公式计算等来判定而确定难度值的。(2)试卷的难度。试卷的难度作为试卷的特征指标,它反映的是组成试卷的题目的总体平均难度水平。试卷的难度值可以通过对组成它的所有题目的难度进行加权平均的计算方法获得。计算公式为:P=∑ni=1PiXi(max)Xmax其中P=试卷的难度值;Pi=试卷中第i个题目的难度值;Xi(max)=试卷中第i个题目的满分值;Xmax=试卷满分。(3)试卷难易适中。在命题中,为实现这一要求,通常把题目的难易程度分为四个等级,即:易、较易、较难、难,并规定它们在试卷中所占分数比例分别为20∶30∶30∶20.如果实现此分数比例,且确定的四个等级的题目又是比较客观的、准确的,就认定此份试卷难易适中。(4)考生在学习中如何把握难度。一是在学习中如果只掌握易和较易的知识和题目是难以达
到及格标准的,还必须掌握部分较难的知识和题目才行;二是必须在“三基二能力”上下功夫,把握基本的东西,不能只做难度过大的题目。
篇四: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方式有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课程统一命题大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应考者获得高等教育学历的国家考试,命题是确保考试质量的核心工作。为做好“法学概论”课程的全国统一命题工作,特制定本大纲。一、课程性质和考试目标一)课程性质法学概论”课程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法学类专业(专科)的一门基础课程。能促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法学专业的应考者掌握一些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学知识,从法学素养方面为学好各类非法学类专业课程打下基础“法学概论”也是一门综合性的法学课程,其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理论,以宪法为核心的我国各个主要部门法律和国际法的基础知识,这些知识都是培育和检验非法学专业应考者的法学素养所必需的(二)考试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考试,要求考生:1、概要地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包括法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和一般规律。2.概要地掌握以宪法为核心的我国现行各主要部门法律的基本内容,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等。
3.概要地掌握国际法基础知识,包括调整国家间关系及涉外民事、经济关系的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各章节重点内容)二、考试内容(各章节重点内容考试内容各章节重点内容本课程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以课程考试大纲为标准。其重点内容为:导论: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内容,明确学习法学的重要意义和学习法学的方法,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第一章:法律的起源及其发展规律,法律的本质与基本特征,法律的渊源和分类,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产生、本质、制定和实施。第三章: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及其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与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性。第四章:宪法的概念、本质及其发展历史,我国的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我国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宪法实施的保障。
第六章:我国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债权,婚姻家庭法,继承权,人身权,诉讼时效和期限。第九章:刑法的概念、任务、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及犯罪和刑罚的一般原理,以及我国刑法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一些重要规定。其次重点内容为:第五章:行政法的概念、渊源和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行政行为及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第七章:商法的概念和特征,商法的存在形式和调整范围,以及公司法、破产法、保险法和票据法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第八章: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以及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第十章: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任务和基本原则,以及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证据、强制措施等重要制度和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第十一章: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任务和基本原则,以及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诉讼和诉讼参加人、证据、强制措施等重要制度和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第十二章:行政诉讼法的概念、任务和基本原则,以及我国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和管辖、证据、行政诉讼参加人等重要制度和关于行政诉讼程序的规定。第十三章:国际法的概念、任务和基本原则,以及国际法上的国家和个人,领土,海洋法,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条约,外交和领事关系,国际组织等基本知识和理论。第十四章:国际私法的概念、性质、调整方法和渊源,以及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的确定,我国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外国法的适用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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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命题的原则(一)命题标准“法学概论”课程是非法学类专业开设的一门基础必修课程。命题标准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同课程的专科结业水平,并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在题量上保证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够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完成全部试题,并有适当的时间对答案进行检查。(二)考试依据和范围
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005年5月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自学考试大纲》(2005年版)为依据,以《法学概论》(吴祖谋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教材为命题范围。(三)知识与能力的关系学好“法学概论”,需要有一些必备的相关知识,如哲学、政治经济学、伦理学,以及一定的历史学知识等。学习法学概论要注重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分析,将识记、理解、领会与分析联系起来,把基础知识和理论转化为理解和分析能力。命题中,要体现既测试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又测试分析能力的原则。(四)重点与覆盖面的关系试卷覆盖到章,重点章节的权重比例大一些,次重点章节的权重比例小一些,单章考核分数不超过20%。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一)考试形式“法学概论”课程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二)考试内容结构2、4、9试卷内容以第1、3、6、章为重点考核内容,其分值比例不低于60%,第5、7、8、10、11、12、13、14章为次重点,其分值比例约占40%。《法学概论自学考试大纲》已明确不列为考核内容的不作试卷内容。(三)试卷能力结构能力考核分为“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考核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在试卷中的分数比例为:“识记”占30%左右,“领会”占30%左右,“应用”占40%左右。(四)试卷的难度结构试题难度分为“容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难”和“难”四个层次,不同难度“容易”占20%左右,“中等偏易”占35%左右,“中的试题在试卷中的分数比分为:等偏难”占35%左右,“难”占10%左右。(五)试卷的题型结构本课程考试采用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
篇五: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方式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初中数学学科基础》(课程代码09293)命题说明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应考者获得高等教育学历的国家考试,命题是确保考试质量的核心工作。为做好义务教育专业“初中数学学科基础”课程全国统一命题工作,特制定本说明。
一、课程性质和考试目标(一)课程性质“初中数学学科基础”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专业必修课程之一,是为了培养和检验自学考试者从事初中数学课程教学实施所必须的数学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思想、方法,以及初中数学教师可持续发展所必须的数学能力。本门课程以初中数学学科基础所涉及的数学内容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与初中数学课程相关的数学学科专业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并进行相应的数学专业能力训练,这些内容是从事初中数学教学所必须的数学学科的最基础的内容,属于数学科学的范畴。(二)考试目标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考试,要求学习者:1.正确识记和把握初中数学课程教学内容的数学内涵,具体表现在正确识记和把握初中数学课程中的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课题学习领域的核心内容、主干内容的数学学科内函。2.识记并领会初中数学课程内容的逻辑基础,能从命题、定理、推理、思维的角度识记和分析初中数学内容中的逻辑问题。3.识记并领会数学中的抽象、推理的基本含义和基本特点,具有初步的数学活动经验,感受基本的数学思想、数学思维方式和常见的数学方法。在此基础上,领会初中数学课程教学内容的数学内涵,深刻识记初中数学课程内容的数学学科基础及其所蕴含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数学思想、基本活动经验。
二、考试内容(各章节重点内容)本课程的考试内容和考试目标以课程考试大纲为标准,其内容分布上:课程重点是初中数学学科基础的基本概念和相关的基本理论,主要涉及初中数学课程教学的心理学基础(和数学哲学基础的部分内容)、数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初中数学课程教学实施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基本技巧,初中数学课程各领域内容的特点与学、教的基本规律,以及初中数学教学专业发展的基本理论与校本研究的基本方法。其他内容是这些重点内容的扩张和应用。本课程按照《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关于初中阶段(即义务教育第三学段,下同)的要求,重点介绍与初中数学课程相关的数学学科专业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并进行相应的数学专业能力训练。从而,本课程将课程的核心内容规定为:初中“数与代数”的数学基础研究,初中“空间与几何”的数学基础研究,初中“统计与概率”的数学基础研究,初中“实践与综合”的数学内涵分析。在学习相关的数学学科专业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的同时,结合具体内容,培养学员从数学科学的视角分析处理初中数学课程教学内容的能力。正是由于本门课程将侧重点放在对初中数学课程内容的数学学科内涵的分析和处理上,而不是放在初中数学课程实施的研究上。因而,本门课程考核的重点内容是:第1、2、3、4、5、7、8章三、考试命题的原则(一)命题标准《初中数学学科基础》是义务教育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必考课程。命题标准参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同层次、同课程的本科结业水平,并能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在题量上保证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完成全部试题,并有适当的时间检查答案。(二)考试依据和范围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2010年版《初中数学学科基础自学考试大纲》(以
下简称大纲)为依据,以《初中数学学科基础》孔凡哲主编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11月第一版教材为命题范围。
(三)知识与能力的关系1.由于本课程的考核属于准入性质的考试,有关的要求属于基本要求,从而,试卷的设计、试题的编制都以中低档难度为宜,以知识考察为主体、兼顾综合运用所学的内容从事初中数学学科基础的基本能力的考察。2.本课程在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识记占30%,领会占40%,应用占30%。3.关注试题的难易程度与能力层次有一定的联系,但二者不是等同的概念。在各个能力层次中对于不同的考生都存在着不同的难度。(四)重点与覆盖面的关系1.考试命题既要覆盖到章,又要避免面面俱到。要注意突出课程的重点、章节重点,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度。2.命题着重考核自学者对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是否了解或掌握,对基本方法是否会用或熟练,不应出与基本要求不符的偏题或怪题。3.合理安排试题的难易程度,试题的难度可分为:易、较易、较难和难四个等级。试卷中不同难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3:3:2:2。4.在命题工作中,严格按照本课程大纲所规定的题型命制,即,考试试卷使用的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案例分析和论述题。5.为了更好地推进义务教育专业的设置,综合考虑参加学习的一线教师的实际状况,试题命制采取降低入口、增加较易题,加大选择题、判断题的题量,将考纲规定的23道增加为目前的42道,将易、较易类的试题总量保持在大约30道,以便于提高学员的考试通过率。
篇六: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方式有
什么是自考自考简介
一、介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它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应用型考生)两种类别。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自考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而且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strongstyle="white-space:normal;">二、学习方式</strong>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即:办学不办考、办考不办学、命题与辅导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社会型考生占75%,应用型考生占25%。三、考试的特点自学考试面向全国全民乃至整个社会,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不受限制;考一门通过一门,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试时间、考试次数不受限制,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等等。四、考试时间安排自学考试每年举行2次考试,分别在4月、10月份。少部门地区能考三次,如:广东省。各地区的报名时间也不相同,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报考之初,首先要查看当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么时间考哪些课程,来确定自己要报考的科目。五、命题机构和命题方式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近年来,各地考办纷纷
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次数及时间进行了调整,考生年考试机会明显减少。六、报考人数<br>截止到2018年10月,全国共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包括独立本科阶段)569种,停考专业336种,报名新考生共计4400万人,建档在籍考生1100万人,专科(基础学科)毕业生共计369万人,本科(独立本科阶段)559万人。另外还包括中专/职高学历自考毕业生60万人。小学/初中学历自考毕业生87.6万人。自学考试本专科生的毕业率不足13%,这个比例说明自学考试是严格的。比起经普通高考和入读的专科本科生的“零淘汰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门门考的考试可就难多了,能拿下自学考试本科文凭的人,其学识并不比一般全日制大学生差。八、毕业条件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其中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九、自考毕业证书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可以考研,出国留学等。其中澳大利亚、英国的高等学府都承认,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承认自考学历。十、毕业前景与毕业人员的待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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