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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的思考与浅析3篇
第一篇: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的思考与浅析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基层违法违纪案件呈现缩减趋势。这其中,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一项基础性工作,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但当前,基层查办案件工作中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查办案件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就当前基层查办案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有效地解决,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当前基层查办案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分析基层违纪违法案件数量减少的原因,笔者认为,一方面确实是由于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加大,基层制度建设完善等方面发挥了作用。但另一方面,涉嫌违纪违法人员的作案手法越来越“高”,违纪违法问题隐藏的越来越“深”,钻政策空子的本领越来越“强”和极少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于提高、工作流动性差等,也应该是案件数量减少,影响查办案件工作顺利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流动性差,不利于查办案件工作顺利开展。
由于受基层工作实际条件的限制,不可能经常性调换纪检监察干部,有的甚至一辈子从事查办案件工作。同时,基层的工作范围有限,时间长了难免一些基层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会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有所熟悉,有的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各种关系建立了个人感情,所以当查到其违纪违法问题时,有时存在畏难情绪,不利于工作开展。但如果经常性调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又存在工作业务障碍的问题。
二是少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办案经验,办案手法单一,难以适应新形式下查办案件的需要。
近些年来,随着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违纪违法问题逐渐在基层暴露出来,同时一些常规性的办案手法也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掌握,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反侦查”能力,想方设法来逃避检查,这样使违纪违法事实隐藏的更深,严重干扰查办案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打“擦边球”,钻政策控子的违纪违法的问题仍然存在。
当前,基层一些违纪违法分子,已不在以简单的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作为违纪违法手断,而是在体制、管理漏洞上做文章,披着合法的外衣打“擦边球”。如以招待费、燃油费、维修费、外出考察学习费等没有上限为借口,来公饱私囊,来冲销不合理支出。有的则用“合理化对抗”掩盖违纪违法事实,严重影响了查办案件工作的开展。
四是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漏洞,制度上还不很健全,约束机制还没有真正发挥效应。
当前在少数基层单位,有些制度对于领导干部形同虚设,根本没有起到作用。如在有些村集体中,基本上就是由村书记一个人说了算,钱物都经其一个人手,村主任、会计跟本没有发挥作用。该村班子会、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的事,而由村书记一个决定。这样,不但造就了其违纪违法空间,也增加了案件调查的难度。
二、解决案件查办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措施
针对基层违纪违法的特点,就如何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笔者认为除了常规性的如突击检查、封账、隔离谈话等办案手段外,至少还要做好以下“四个结合”:
(一)查办案件要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相结合
无论开展哪项工作,干部素质的高低都起着决定性作用。查办案件更是如此。因此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一是要从案件查办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严格管理、专门培训和参加办案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当然,教育要实,不能有含糊,不能走过场。二是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教育,使之能经得住权力、利益以及各种诱惑的考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使其要有公心,要有责任感,要放下包袱,要有不怕得罪人的勇气。三是要筑牢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工作中多关心群众利益。
(二)查办案件要与“两个教育”相结合
一是与构建“大宣教”格局相结合。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思想发生蜕变,淡忘了为广大群众谋利益的职责和义务,有的甚至贪污受贿,违纪违法。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查办案件与基层领导党员干部接触的机会,加大对其政策、法制、思想等宣传教育,达到“有则查之,无则加勉”和“强心剂”的作用。
二是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对于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件,有针对性的在一定范围内采取下发通报、开警示大会等形式进行公开曝光,努力形成氛围。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案件查办的震慑力、惩戒力,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和以案代教作用。
(三)查办案件要与方法创新相结合
一是要争取领导重视。如果没有领导重视、支持任何一件工作也都难以开展。查办案件更是这样,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会遇到多种的阻力和干扰,要想办法争取到各级领导的重视,这样才会有坚强的后盾,才有助于查办案件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是要拓宽查办案件渠道。查办案件工作进展不迅速,这也许与渠道不畅有直接关系,因此,查办过程中,除了常规性的接访外,“走访”就更显重要。通过主动出击、苗头性分析,来拓宽查办渠道,挖掘案件线索。
三是选准查案突破口。对于大部分案件,看上去都会有很多线索,但不要因多头线索而干扰了办案的视线,不能“十个指头弹钢琴”,一定要抓大放小,找准最有价值的,线索最清晰的作为突破口,一举突破。
四是注重协办联办。实践证明,对于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仅凭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力量难以达起到预期效果,因此,在开展工作前,要根据案件复杂性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查办工作,发挥整体优势。工作中要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积极性,即要搞好协作,又要明确工作任务,以此来弥补纪检监察机关在人员配置、政策把握、专业知识局限等方面的不足。
(四)案件查办要与建章建制相结合
查办案件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防止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因此,在每查处一起案件后,都要仔细研究,详细分析,认真总结。要同问题单位建章建制相结合起来,帮助其建立制度,督促整改,这样既“挖出了蛀虫”又“堵住了漏洞”。从而不断巩固和扩大查办案件工作成果。
第二篇: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的思考与浅析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为纪检监察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林甸县纪委监察局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各项工作井然有序、扎实开展的基础和保证。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时曾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同志也多次深刻阐述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强调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因此,加强制度建设既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下纪检监察机关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的内在要求和迫切需要。几年来,林甸县纪委监察局以规范运作、注重实效为目标,坚持积极借鉴与联系实际相结合,力求高起点、高质量地推进制度建设,一批基础性的制度相继建立,先后制定了与工作职责、工作规程、自身建设等相关的20多项制度,基本形成了一套内容较为全面的制度框架体系,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机关自身建设全过程,真正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有力推进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从而提升了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纪检监察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以民主集中制为指导,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建设一个与时俱进、廉洁高效的好班子。
林甸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系列指示要求,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思想上高度重视,始终把它作为队伍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近几年来,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各项具体措施和制度。
一是健全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着力打造“学习型”领导班子。林甸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非常重视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学习制度,突出学习重点,保证学习时间,取得学习成效。保证中心组每个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有中心议题,重点学习研究一两个问题。平时加强理论自学,做好学习笔记,并要求每个班子成员结合工作,每年撰写1篇~2篇理论文章,年底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对理论文章进行评比。一年来,纪委书记带头做学习笔记20余万字,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理论文章2篇,为构建“学习型”机关作出了良好的表率。
二是健全和完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着力打造“民主和谐型”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是我党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不仅对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搞好班子内部监督,增强班子团结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领导班子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作用。林甸县纪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前,广泛征求本委各室主任及其他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书面报告常委;
会中,每名常委要对意见建议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会后,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作出整改方案。每次民主生活会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气氛热烈,从不泛泛而谈。既联系实际,有较强的针对性,又取得实效,解决自身实际问题。两年来,通过民主生活会解决实际问题20多个,提出整改意见30余条,多次消除误会、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真正成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监督的良好平台。
三是健全和完善制约权力运行各项制度,着力打造“廉洁型”领导班子。县纪委建立健全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和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实行每周一次书记会、两周一次常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的例会制度,凡涉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措施、重大复杂案件查办、党纪政纪处分、机关重大决策出台、人事任免等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建立责权明晰的常委负责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了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内部工作格局,对人、财、物、事等各项权力进行适度分解,合理配置,有效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防止执纪不公、以案谋私等现象发生。
四是健全和完善外部监督制度,着力打造“立体型”监督体系。除了领导班子内部的互相监督制约外,林甸县纪检监察机关努力创新监督方法,拓展监督途径,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型的监督模式。一是带头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接受上级监督。纪委书记每年向县委和县纪委全会报告工作情况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情况,班子成员每年都向县委述职述廉。行政监察机关向每一届政府、人大常委会作一次系统的总结性的工作报告。二是落实本县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制度,接受县委监督。县纪委的各项工作和廉洁情况纳入全县的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各项指标细化量化刚化,考核操作规范严谨,结果公开公正,成为良好的监督平台。三是带头落实廉政承诺制度,接受舆论监督。由纪委主要领导在县电视台进行廉政访谈,介绍个人、单位的廉洁从政情况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四是建立情况公开制度,强化外部监督。县纪委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林甸县纪委先后就开展源头治腐、“三风”建设等专项工作,接受记者专访。县纪委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向县政协委员、县级离退休老领导和机关离退休老同志通报全市县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回答老同志的咨询,主动接受监督。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整体素质为核心,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好队伍。
今年以来,林甸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健全和完善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机关每周进行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学习理论热点,把握前沿动态;
每两周进行一次业务理论讲座,年初制定计划,确定讲学人员和讲座内容,两年内每个人必须主讲一堂,讲座前精心准备,讲座之后一起展开讨论,品评优劣得失,促进共同提高;
每年由机关确定两本必读书目,并严格进行闭卷考试,每年自己确定两本理论书籍,并做好学习笔记,撰写理论文章,年底进行检查评比。两年以来,共有4人次参加了中纪委、省纪委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
二是健全和完善了调查研究制度。每年年初由党风宣教室根据上级调研任务拟定课题表,各室从中选择课题进行调研,也可以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和工作性质,自行选择课题进行调研。两年来,林甸县纪检监察机关完成了16篇调研文章,在《明鉴》、《大庆日报》等各级报刊发表理论文章3篇。
三是健全和完善了岗位交流制度。制定了《林甸县纪委监察局岗位交流制度》,在干部选调和任用上,采取了公开选调、岗位轮换等措施。两年以来,有2名班子成员交流到政府部门任主要领导,内部新提拔3名室主任,1名主任进入领导班子。同时,调整交流干部17人次,其中输出干部3人,提拔8人重用6人。通过提拔、交流,使纪检监察干部在不同工作岗位得到锻炼培养,队伍建设呈现出勃勃生机。
三、以法治理念为指导,以严明纪律规范行为为核心,构建一个勤勉务实、形象一流的好机关。
今年,林甸县纪委机关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要求每个干部学习执行,这些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工作、作风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而具体的规定,把监督渗透到干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环节,把监督延伸到8小时以外,时刻警醒。
一是建立责权明晰的岗位分工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建立了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内部工作格局,确保对职责权力的监督。如制定了《林甸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职责分工制度》,对机关各室、各岗位职责、权限、纪律作出明确规定;
制定了《林甸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规程》,分别对执法监察工作、案件检查工作、案件审理工作、信访工作(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举报)、信访诫勉谈话工作、纠风工作、效能监察工作、办文办会工作的办理程序进行了图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是建立办案监督制度。为防止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县纪委监察局抓住办案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制定了《林甸县纪委监察局办案纪律要求》,从受理初查到审理归档,每个细节都作出了具体而严格的要求,有效防止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出现各种违反纪律问题。
三是建立内部制约的工作机制。会同组织部、人事局、机关工委、信访办组成了纪律监督领导小组,制定了《林甸县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办法》,负责对纪检干部的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及社会表现进行监督,接待投诉,核实问题,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社会交往情况,以及对违纪干部的调查处理等项工作,使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在具体办案工作中,县纪委监察局也确立了“领导包案、专人负责、分级管理、一包到底”的办案责任制,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如发生错案或其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的规定,除了追究直接责任人、办案责任人的责任外,室主任、分管的领导也应负相应的领导责任。
从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制度建设的实际,结合周边各县市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制度建设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必须正确处理构建制度体系和抓好制度落实的关系。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发挥制度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的基础和保证作用,关键是要抓好制度的落实。再好的制度不抓落实等于零。因此,必须做到制度的建设与落实一起抓,在高度重视新制度制定的同时,加大对已有制度的落实力度。这样,才能既有效地保证已有各项制度的切实执行,又能为新制度的出台落实创造好的工作基础和工作环境,有利于新制度的落实。
二是必须建立和完善纪律规定。目前,纪检监察机关有管理制度中的纪律性规范,有文件中的纪律性规范,还没有建立守则式的纪律规范,更缺乏专门的纪律处罚规定,因此,必须制定《纪检监察干部错案责任追究条例》、《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办案、失职渎职若干行为的纪律处分办法》等规范性纪律规定,做到有纪可依。同时可借鉴浙江经验,设立机关督察室,或赋予各部室对违纪人员行使纪律处分权,负责对本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研究制定本机关内部监督的规定和制度,查处机关人员的违纪问题,受理本机关党员干部的申诉,处理举报本机关人员的来信来访。
三是必须走程序监督之路。就司法部门来讲,它有一套严格的司法程序,而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尚未形成一套完备的纪检监察程序,建立这种纪检监察程序,对于日益加强又独具特色的纪检监察工作来说,显得尤为重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民主与法制意识的增强,已不能只靠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素质能力和道德水平来规范和约束行为。因此,为确保监督的客观公正,制定一套具有极强稳定性的、普遍适用的全国纪检监察程序已成为迫切需要。对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的一些成功做法,可以在科学总结,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四是必须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既要坚持和发展已有的宝贵经验,又要注意借鉴外地的先进做法;
既要充分重视制度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又要注重制度的开创性与前瞻性;
要立足于当前,着眼于实际,针对纪检监察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通过观念的创新带来实践的创新和制度的创新,构建以人为本、科学高效、统筹协调、充满活力、促进和谐的制度体系。
第三篇: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的思考与浅析
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刘尚
【期刊名称】《党政干部论坛》
【年(卷),期】2009(000)002
【摘要】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其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作为监督政府廉政建设和促进政府效能提高的专门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面对信息革命的浪潮,如何应对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充分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动力、实现工作创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战略性课题。
【总页数】2页(43-44)
【关键词】
【作者】刘尚
【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纪委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
【相关文献】
1.贺国强在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调研座谈会上强调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J], 贺国强
2.纪检监察机关要进行信息化建设 [J], 乌兰塔娜
3.深入开展学习先进活动 大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J], 吴官正
5.加强企业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 [J], 彭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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