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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奖励管理办法5篇
专项奖励管理办法篇1
XXX公司
奖励管理办法
1目的
明确奖励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励公开、公平、公正,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
2适用范围
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部门。
3编制依据
4职责分工
4.1总经理
按权限审批各类奖励决定。
4.2公司分管领导
按权限审核、审批各类奖励意见。
4.3相关单位、部门
负责相应奖励活动的组织、方案制定、意见审核等工作。
5管理内容
5.1奖励
5.1.1奖励分类
奖励分为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其中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5.1.2奖励项目分类
a)合理化建议奖;
b)长周期运行奖;
c)宣传奖;
d)科技成果奖:由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组成;
e)节能减排项目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
f)安全奖:根据安全考核按月发放;
g)年度先进集体:包括优秀部门、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优秀班组等;
h)优秀员工;
i)工会组织奖励:包括先进基层工会小组、工会积极分子、合理化建议等奖励;
j)党组织奖励:包括先进党支部、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员、宣传报道先进集体、宣传报道先进等奖励;
k)团组织奖励:包括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青年岗位能手等奖励。
5.1.3奖励的具体实施由各归口部门另行制定细则,其中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要以绩效考核为依据。
6附则
6.1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正文结束】
专项奖励管理办法篇2
大港发电厂安全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化安全生产“反违章”活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员工安全工作积极性,努力实现“安全管理零隐患、安全生产零障碍、设备检修零返修、运行操作零差错、现场作业零违章”的目标,杜绝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安全发展,设立安全奖励基金。
第二条 本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企业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各单位。
第四条 安全奖励基金由安全监察处负责管理。
第五条 全年奖励基金总额50万元。
第六条 奖励基金由个人奖(安全贡献)、班组奖(零违章、零差错)、单位奖(年度安全目标)三部分组成。
第七条 奖励基金考评依据神华集团《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神华国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发电企业二类障碍及异常标准》、《大港发电厂月度工作考核办法》、《大港发电厂安全生产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大港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
第八条 个人奖(安全贡献)、班组奖(零违章、零差错)每季度考评一次,单位奖(年度安全目标)年终考评一次。
第九条 在每季度首月前5个工作日内,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和上季度各单位实际情况,书面提报申请,向厂安全监察处提出个人和班组安全奖励申请,安全监察处组织审核后报奖励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各相关单位在下年度首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安全监察处提出年度安全目标奖奖励申请,由安全监察处组织审核,报奖励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 对于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班组和个人,安全监察处可直接提出奖励申请,报奖励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奖励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也可根据情况直接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第十一条 个人奖(安全贡献)
(一)考评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申请个人安全贡献奖:
1.及时发现重大缺陷,避免了机组非停及以上设备事故;
2.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直接避免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3.积极主动制止违章行为,避免发生人身伤害或设备不安全情况及以上事件;
4.在重大异常、事故抢险中,表现突出;
5.发现障碍事件及以上隐患;
6.在其它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二)个人奖(安全贡献)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特等奖一次性奖励2000~3000元;
一等奖一次性奖励1500~2000元;
二等奖一次性奖励1000~1500元;
三等奖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三)个人奖(安全贡献)原则上按个人名义申报。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单位,经安全监察处审核同意,可按单位名义申报;
为突出个人奖励特点,表彰、激励先进人物,以单位名义申报获奖后应按照事件直接参与人贡献情况,对奖励二次分配,杜绝平均分配。
第十二条 班组奖(零违章、零差错)
(一)否决条件
考评期内,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考核事件,取消责任单位所有班组奖。
(二)班组奖励系数
根据各班组情况,确定班组奖励系数:集控运行值(一、二期)、自动化车间班组、维护车间班组、脱硫维护班,奖励系数为1.0;
化学车间班组、河泵检修班、燃料检修车间班组、输煤运行值,奖励系数为0.8;
其它单位班组奖励系数为0.5。
(三)考评期内,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检修班组,可以申请零违章班组:
1.不发生本班组责任的不安全情况及以上事件;
2.不发生本班组责任的各种违章行为;
3.不发生本班组责任的不合格工作票(含明火票)、操作票(措施票)、事故抢修单、检修工单;
4.考评期内“两票”或检修工单总数大于30张。
(四)考评期内,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运行值(班组),可以申请零差错班组:
1.不发生本值(班组)责任的不安全情况及以上事件;
2.不发生本值(班组)责任的不合格工作票(含明火票)、操作票(措施票)、事故应急抢修单、检修工单;
3.不发生本值(班组)责任的误操作(包括热力机械和电气操作);
4.不发生本值(班组)责任的设备巡视不到位事件;
5.不发生本值(班组)责任的机组出力受阻或超计划使用助燃油事件;
6.不发生本值(班组)责任的影响机组经济指标异常事件(发电煤耗、补充水率、飞灰可燃物、真空严密性、厂用电率);
7.不发生违反运行规程相关规定事件;
8.不发生本值(班组)责任的各种违章行为。
(五)零违章、零差错班组首次奖励基数为2000元;
连续两次获得荣誉称号,一次性奖励基数为3500元;
连续三次获得荣誉称号,一次性奖励基数为5500元;
年度内连续四次获得荣誉称号,一次性奖励基数为8500元。
(六)班组奖计算公式
班组奖=奖励基数×班组奖励系数
第十三条 单位奖
(一)考评期内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申请年度安全单位奖: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本单位管理责任的二类障碍不超过二次;
3.不发生本单位管理责任的一类障碍及以上事件;
4.本单位月度奖金得奖率不低于90%;
5.本单位年度内至少有一个班组连续获得零违章或零差错班组称号。
(二)单位系数
集控运行值(一、二期)、自动化车间和维护车间单位系数为1.2;
燃料检修车间、燃料运行车间、化学车间、水工车间单位系数为1.0;
其它单位系数为0.8。
(三)单位奖计算公式
单位奖=奖励基数×单位系数。
第十四条 隐患排查奖励
(一)经评审确定为安全事件隐患的,发现人给予200~500元/项的奖励;
(二)经评审确定为一般事故隐患的,发现人给予600~1000元/项的奖励;
(三)经评审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发现人给予1000~3000元/项的奖励;
(四)在隐患评估、治理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班组、专业组或车间给予1000~5000元奖励。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安全监察处负责解释。
附件:安全奖励基金评审流程
附件:
安全奖励基金评审流程
专项奖励管理办法篇3
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大家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
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团队建设;
树立节约意识,增强安防意识,更好地为公司建设添砖加瓦。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奖励基金来源渠道
1、公司年初一次性拨付给各分公司的专项奖金款;
2、公司给予各分公司的各项集体、单项奖等奖金汇集;
3、各分公司来自社会或政府部门奖励、慰问获取的各项属于集体的奖金汇集;
4、公司对各分公司绩效考核形成的奖励奖金汇集;
5、各分公司内部二级、三级绩效考核形成的考核扣款;
6、其他奖励资金额汇集或发放后的余额。
第三条 奖励基金的使用范围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堪为全体员工楷模或全年未出事故者;
2.为公司生产安全、消防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3.针对公司管理制度、生产情况、营销方面、设备、安全、基础建设、采购、财务、人事调整、薪酬方式、服务方式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合理化建议者;
或为公司降本增效提出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方案,经采纳后取得良好效果的有关人员;
4.为生产设备提出创新改进,经使用后为公司生产效益取得明显成效的有关人员;
5.为提升公司的知名度、美誉度、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降低生产、生活、管理成本以及公司发展等做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6.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间内,获取与工作相关证书者;
7.超额完成公司计划指标,自身创造的经济效益显著者;
8.对公司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积极建议改进,增收节支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方案,经采纳施行确有成效者;
9.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适时消除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当,防止事故发生及免遭经济损失有功者;
10.维护公司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11.对于舞弊或有侵害公司权益事情,敢于制止、揭发、检举者;
12.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
13.集团及各分公司评选的工作标兵、服务标兵等优秀员工;
14.其他需要奖励的情况不做具体限定。
第四条 奖励基金的管理原则
1、各单位年度内奖金总额在目标责任状中有所体现,年初,由公司一次性拨付;
各单位全年在不超出总额度的情况下进行奖励,如确需增加,经公司审批通过后执行;
2、奖励基金由各单位设置专人保管(专设科目、单独建账)专款专用,本单位需建立完整的奖励基金收支明细账;
3、单人单次500元以下金额的奖励由各分公司提出申请奖励理由进行审核后签批实施;
500元以上由各分公司提出申请奖励理由,经请示公司备查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4、每月各单位对未及时完成工作及违反公司规定的人员要进行考核,处罚金额由员工本人交现金至所在单位,一并纳入奖金池内,视同为奖金额度。
5、奖励基金的审批发放禁止人情奖、关系奖、询利奖,禁止撒胡椒面,要充分体现奖勤罚懒、积极上进的宗旨。
第五条 奖励基金的监督、审查
1、各分公司需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管理奖励基金,违者公司将收回奖励基金,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奖励资金管理必须收支账目清晰,账实相符。
3、公司人力资源部、企管部对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不定期审查并公告。
专项奖励管理办法篇4
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激励员工完成专项工作,保持奖励灵活度的同时保证奖励的规范性与合理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奖是指在工资、绩效奖金等常规性薪酬之外,为激励员工完成特定专项工作为目的设立的第一条奖励。第三条专项奖作为公司薪酬福利体系的内容之一,纳入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在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即人力资源部在年度人工成本预算工作中,按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对下年度专项奖励总额初步预算并申报,经总部批复后,按照限额内先申报再发生的原则予以具体实施。
第四条设立专项奖励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工作完成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较明显影响;
2、该工作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该工作不属于被奖励人本职工作范围,或公司未将该项工作作为岗位价值评估和岗位定薪因素;
完成该工作需明显占用被奖励人的非工作时间;
该工作具备超越常规工作的较高完成难度,需要工作人付出明显的额外努力;
该工作导致被奖励人在正常工作风险外承担明显额外的风险。
3、原则上纳入部门或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工作不能设立专项奖,但给公司经营创效显著的除外。
第五条专项奖奖励额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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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奖励管理办法篇5
融资专项奖励管理办法融资专项奖励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开展融资业务,控制资金成本,确保各项目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对融资成本、费用,业务提成的方式等,统一规定并加强管理。
一、 融资成本与费用的界定和标准
(一)融资成本与费用的界定
1、融资成本:融资成本= 直接成本+融资费用
2、直接成本主要是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个人、担保方直接向我方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按月、季、年或一次性支付的利息、资金占用费、融资(财务)顾问费、担保费等。
3、融资费用主要指因为融资需要而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融资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招待费用、节日费用、评估费、财产保险费、抵押费等,以及确属融资需要而发生的其他维护费用及中介费用。
(二)直接成本标准
1、银行表内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项目类贷款、房地产开发类贷款等),融资总成本控制在10%/年(含10%)以内;
2、银行表外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银行票据、银信产品)融资成本控制线为12%/年(含12%)以内;
3、房地产信托、基金等贷款业务,融资总成本控制在15%/年(含15%)以内;
4、地产板块各下属业务团队参与集团合伙企业开展私募债权(股权)性基金直销募集或发起众筹资金的,资金成本另行规定。
(三)融资费用标准
融资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1、融资费用预算额度: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项目贷款按上年度存量授信额度的0.2%,本年度预算新增融资授信额度的0.3%;
2、信托、基金贷款的融资费用按贷款到位后按年计提0.5%,到期后不再享受融资费用。
四、专项奖励办法 (一)融资业务提成奖励 1、新增授信额度按0.5%进行奖励 ;
2、存量授信不再享受业务提成奖励;
3、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项目贷款、信托等按实际贷款款期限在0.1-0.3%幅度内进行奖励:一年期按0.1%,两年期按0.2%,两年期以上按0.3%;
4、融资业务提成奖励:业务提成奖励=新增授信额度奖励+贷款期限奖励 (二)融资成本节约奖励 1、直接成本节约奖励
➢ 银行表内融资成本控制线为当期基准利率上浮50%,低于成本控制线按实际节约成本的30%进行奖励
➢ 银行表外融资成本控制线为12%/年,低于成本控制线按实际节约成本的30%进行奖励
➢ 房地产信托、基金融资成本控制线为15%/年,低于成本控制线按实际节约成本的30%进行奖励
注:以上直接成本均未考虑银行等金融机构捆绑贷款的融资(财务)顾问费(一般为贷款额的1%-3%)。
2、融资费用节约奖励
费用控制线为存量融资的0.2%、新增融资的0.3%,低于费用控制线按实际节约费用的40%进行奖励。
融资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3、融资成本节约奖励:融资成本节约奖励=直接成本节约奖励+融资费用节约奖励
(三)专项奖励总额
融资专项奖励总额:融资专项奖励总额=业务提成奖励+融资成本节约奖励 (四)专项奖励的分成比例
1、总部公司融资业务团队与项目公司融资业务团队的分成比例建议为50%:50%,由总部公司负责分配;
2、融资业务团队中,专门从事融资业务的部门/人员,与配合开展融资业务的部门/人员的分成比例建议为80%:20%,由总部公司和项目公司各自分配;
➢ 专门从事融资业务的部门/人员,是指:资金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等及其所属的业务专职人员
➢ 配合开展融资业务的部门/人员,是指:法务部、前期部、人事行政部等及其所属的业务辅助人员
(五)专项奖励的审批和发放
融资专项奖励在金融机构第一笔放款到账后30日内,资金财务部根据人力资源部复核备案、董事长签批后的《融资专项奖励计算表》和《融资专项奖励发放明细登记表》发放。专项奖励获奖人员可以采用报销费用的方式,提供符合财务入账要求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后领取奖励或者由公司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四、凡《专项奖励管理办法》中未涉及的融资模式,根据具体融资方案,参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融资总成本。
五、根据特殊情况及不同时期市场行情以及金融政策的变化,上述规定的融资成本可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融资成本经董事长批示后生效。
融资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六、《专项奖励管理办法》自董事长签批之日起实施,资金财务部享有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
融资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附件1 融资专项奖励计算表
公司/项目名称:
单位:元
奖励项目
业务提成
奖励类别
新增授信额度奖励 贷款期限奖励 小计
直接成本节约奖励 融资费用节约奖励 小计
计算标准
(包括授信额度、期限、节约额)
比例系数
金额
成本节约
融资专项奖励总计
审批:
复核:
经办:
融资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附件2
融资专项奖励发放明细登记表
公司/项目名称:
单位:元 姓名
岗位
专项奖励总额
比例系数
金额
合并工资计税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是□否□
签收
合计
审批:
复核:
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