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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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二、对标重点问题,深入自查自纠三、对照目标要求,严肃问题整改四、工作要求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二、自查自纠内容及报告内容三、步骤安排四、工作要求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XX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对统计工作批示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制定了《XX镇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根本上加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能力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工作职责谁负责工作质量的原则,建立健全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健全管理体制及追究机制,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严惩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责任,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氛围,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扎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对标重点问题,深入自查自纠

  (一)统计数据失实失真。一是违反规定为调查对象代填代报数据,自行修改调查对象的数据;
二是故意虚报、瞒报数据,按计划指标填报数据;
三是打捆上报、重复上报;
四是把外地子公司数据合并在本地上报;
五是不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填报,如不按制度规定的指标口径填报,不按制度规定的类别、行业填报等;
六是入库管理不规范,任意扩大统计范围、虚假入库、单位更新维护不及时等;
七是新上规企业少报漏报上年同期数;
八是单位已注销,仍在一套表平台上报数据;
九是前几年部分专业基础数据核实修订不到位导致的失实数据;
十是其他统计失真失实情形。

  (二)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清理不彻底。一是把统计部门作为经济增长、招商引资、民生改善和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
二是把统计部门作为完成地方有关指标总额、增速、位次目标的责任单位(包括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协调单位等),指标主要包括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单位增加值能耗、各类满意度调查、招商引资以及其他指标;
三是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个体统计资料;
四是违反统计法规定对外提供个体统计资料;
五是其他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文件和做法。

  (三)履职不力、审核查询不到位。一是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本部门统计数据失实;
二是对发现的问题未进行及时查询;
对数据异常的,未要求调查对象所在的基层统计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或开展数据核查和重点检查;
三是对在审核、查询、评估、核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线索未按照统计法相关规定,及时移送统计执法职能部门处理。

  (四)对统计造假行为查处不力。一是不想执法、不会执法、不敢执法,重检查、轻立案,以及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是有线索不查、有案不查、压案不报、查案不实、查而不处;
三是责任追究不到位,特别是对因履职不力、核查监管不到位而发生影响我镇求真务实形象案件的责任人员、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追究不到位。

  (五)基层基础建设薄弱。一是乡镇统计组织建设和统计人员配备不到位,统计人员工作责任落实不力;
二是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不强;
三是基层统计机构对调查对象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辅导、培训、检查和统计法治教育不到位;
四是调查对象未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建立统计规章制度,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档案,提供必要的统计工作保障等。

  三、对照目标要求,严肃问题整改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要学习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专题会议或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危机意识,提高忧患意识,扛起统计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担当和职责使命。

  (二)对照标准,全面清理。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是一项持续性,反复性工作。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查找前期清理纠正过程中有遗漏或清理不彻底,或虽已清理纠正但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全面排查,提升力度。组织调查对象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于数据异常波动、有修改痕迹、疑似造假的源头数据要核实到每家企业、每个项目。要认真自查部分专业基础数据核实修订不到位的情况,全面排查历史积累水分没有挤到位的每一家企业,提出整改举措,彻底消灭统计造假问题和隐患。来自:gw.rulaixiezuo.com,联系管理QQ 3231169,微 信3231169,海量热门优质材料和PPT课件

  (四)严格标准,从严执法。对2020年以来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是否处理到位(包括案件是否查实、对违法单位行政处罚是否依法进行、处分处理建议是否按规定提出并移送、是否依法认定严重失信企业和人员并进行公示等)以及对2020年以来接到的统计违法举报线索核实处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结合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专项核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线索,及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要提高检查质量和执法效率,对统计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标准,该立案的立案,该处罚的处罚,杜绝走过场、杜绝执法“宽松软”。

  (五)有案必查,严肃处理。坚持有案必查、有举报必查、有线索移交必查。严格对统计违法行为人员进行处罚,并根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认定、公示违法企业失信情况,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时,要按照《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对于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预统计工作以及统计机构不作为、乱作为、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根据《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纪委监委。

  (六)学法普法,营造氛围。一是统计系统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学习,进一步强化防惩统计造假责任意识。二是通过继续教育平台、联网直报平台、举办培训班、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统计法进企入户等形式对调查对象统计人员进行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法治培训,保障源头数据质量。三是要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工作,以集中学习、巡回宣讲、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到统计造假问题是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突出问题,充分认清当前统计数据质量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清统计局系统对数据严重失实视而不见,甚至放任纵容,不进行有效监管,不组织检查查处的严重后果,切实把反对统计造假作为重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担负起防范统计造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严格落实,加强组织。成立统计造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认真谋划调度,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注重过程管理,上下贯通、整体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取得扎实成效。专项整治工作要贯通主题教育单位,做好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推动。

  (三)强化检查,严肃纪律。要加大对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推进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及时了解、掌握整改进度。对于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立查立改、即知即改;
对于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回头看”机制,时常敲敲警钟,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XX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徐州市下辖有关县(市、区)统计违法案件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要求,结合国家统计局第6统计督察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决定从7月中旬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活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X****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决策部署,围绕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误导决策判断,虚增群众获得感,败坏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问题,集中开展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着力解决我市少数地方存在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确保我市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准确。

  二、自查自纠内容及报告内容

  (一)代填代报。检查是否存在:党委政府、统计机构或有关部门强令或者授意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数值区间、增速报数;
要求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直接登录联网直报平台,编造并代填代报企业统计资料;
篡改或自行修改企业统计资料。

  报告内容:联网直报单位统计资料报送情况;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三独立执行情况;
代填代报清理纠正情况;
联网直报单位地址码异常查询修改情况;
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设立情况,举报线索登记、核实和处理情况等。

  (二)虚报瞒报漏报。检查是否存在:统计数据失真失实;
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刻意虚报瞒报漏报;
企业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小于纳税申报数据;
编造停产或注销工业企业数据,编造虚假投资统计数据;
提前报送技改项目投资统计数据;
企业主要统计指标数据明显大于纳税申报数据,但没有相关资料佐证;
利用“空壳”服务业企业编造统计数据;
编造虚假资料骗取纳入“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名录库;
达标企业不入库、不上报统计资料。来自:gw.rulaixiezuo.com,联系管理QQ 3231169,微信3231169,海量热门优质材料和PPT课件

  报告内容: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评估情况;
达标企业不入库、不上报统计数据情况;
入库企业不达标、虚报统计数据情况。对源头数据造假问题排查、整改及查处情况;
异常单位排查、不达标企业剔除情况;
重点企业数据质量实地核查情况;
“双随机”检查企业数量及数据质量情况;
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数量,公示和联合惩戒情况等。

  (三)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检查是否存在:政府和部门的统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到位;
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将统计局作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单位増加值能耗、招商引资等指标总额、增速、位次目标的责任单位(包括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协调单位等);
以会议布置、口头授意或工作考核等方式迫使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填报数据;
调查对象报送数据必须经过当地发改、经贸、工信、建设等部门审核同意;
通过电话、面谈、短信、微信等各种方式向上级单位“跑数要数”等问题。

  报告内容:统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违背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清理纠正情况;
上报数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等不当做法纠正情况;
“跑数要数”问题排查情况等。

  (四)统计监督检查职责不到位。检查是否存在: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X****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学习存在盲区,贯彻落实不到位、走过场;
履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主体责任不到位,防惩统计造假担当不够;
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缺乏主动性,长期不执法、软执法、选择性执法;
对举报的违法案件线索未及时核实处理;
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能力不足;
统计违法责任人责任追究存在“宽松软”,未严格按照《意见》《办法》提出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
未严格依法对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
未按照规定认定、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等问题。

  报告内容:组织学习中央关于防惩统计造假文件范围、人数、次数、学习效果;
案件查处、责任追究、问题整改情况;
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自查及整改情况;
通报曝光案件数量;
执法人员培训数量、执法证发放情况;
对未严格履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有关责任人问责情况;
认定和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数量;
通报曝光案件数量等。

  三、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7月中旬,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及时安排部署,坚决按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部署推进工作,要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自查自纠。7月下旬至8月中旬,各地要围绕自查自纠内容,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市局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有针对性的指导各地工作开展,切实解决本专业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8月26日前,各地要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处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和有关工作情况表。

  (三)整改落实。对于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年底前整改到位。违反统计法精神和违反统计政令的文件要及时清理,坚决予以废止。需要上级单位研究解决的,要及时汇总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严重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四)专项督查。市局成立自查自纠督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调阅复制有关资料、现场比对和查询有关数据以及实地调查等方式适时对各地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严肃追责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和市局各相关处室要提高政治站位,紧密联系实际,准确把握自查自纠重点工作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

  (二)落实自查自纠责任。各地和市局各相关处室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自查自纠工作责任,各县区统计局、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主要领导对本地自查自纠工作负总责,市局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对本专业自查自纠工作负总责,真正把这次自查自纠作为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有利契机,促进源头数据质量的提高和统计生态的净化。

  (三)营造依法统计氛围。各地要结合自查自纠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打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基础。要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知统计法、懂统计法、尊统计法、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目录  一、指导思想  二、对标重点问题,深入自查自纠  三、对照目标要求,严肃问题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二、自查自纠内容及报告内容  三、步骤安排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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