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支部委员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2024年支部委员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警示教育、现场参观等活动,并按计划抓好自学,逐章逐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结合身边典型案例加深对党规党纪条款的理解。按照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在前期深入学习的基础上,我认真检视剖析,全面对照党纪学习教育总体要求,对照“六项纪律”具体要求,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照查找存在的问题

  (一)对照“学纪”存在的问题

  我始终坚持把“学纪”作为“知纪”“明纪”“守纪”的前提,作为支部委员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和科学性,特别要通过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典型案例来告诫身边的人,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以严谨的学风,扎实的态度,优良的作风,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对照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按计划坚持学习不够好。比如,根据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安排,对照支部总体学习方案,拟定了个人的具体学习计划。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有时由于业务性工作任务较多,对学习有所放松,没有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存在事后补学的情况。自我督促不严,学习态度不够严谨。二是学习系统性不够,不能整体把握党纪党规的具体要求,存在就事论事的情况。比如,片面认为,本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就是《条例》的学习,没有从总体上深刻认识党章、纪律处分条例、支部工作条例等是一个整体系统,需要系统学习理解,相互对照,追根溯源。学习存在聚焦重点,但是不全面、不系统的问题,导致对有些条款的理解有局限性,把握不准、理解不透彻。

  (二)对照“知纪”存在的问题

  能够做到清醒认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全面准确掌握并知晓纪律的边界,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自觉按党纪党规的具体要求办,始终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坚决同败坏党风、违反党纪的问题和现象作斗争,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守纪观念,做让组织放心的老实人。对照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通过对案例深入剖析,加深对党纪党规条款的理解有差距,对相关要求更多停留在字面理解,对条款背后的意义、重要性方面理解不够。比如,关于生活纪律的相关条款,虽然能够认识到要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中约束自身言行,但有时仍然存在自我放松的心理,认为工作之外更多的是个人私人空间,只要不犯大的错误,就不会影响到自身工作,有时无形中放松了自我要求。没有从生活纪律是塑造党员队伍良好形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从源头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认识。二是对纪律条款细则了解不透,片面认为严重违规违纪离自己很远,对有些条款要求没有深入思考,只求理解表面意思。比如,工作中存在经验主义、主观主义,存在机械照章办事的情况;工作中害怕失误、害怕冒险,不敢面对矛盾冲突、不敢果断决策。这些问题的存在,表面上是看是工作中顾虑多、创新意识不足,但实质上是对纪律条款细则不上心、不熟知。

  (三)对照“明纪”存在的问题

  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逾纪律“底线”,不越纪律“红线”,持续用理想信念、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筑牢遵守纪律的思想根基,主动融入思想“大熔炉”,主动跳出自身“舒适圈”,充分洗涤自身心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始终保持良好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为党和人民履职尽责,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对照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将明纪的要求没有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有时存在工作作风不够实的情况。比如,学纪、明纪只停留在遵规守纪层面,没有更进一步认识到,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是知纪、明纪的要求之一。一些常规性工作,多停留于一般性部署与推动,没有做到抓住不放,缺乏环环相扣的抓落实招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统筹推进。有时过于思前想后、求稳怕乱,大多凭经验办事,没有创造性开展工作。二是先锋作用发挥不明显,明纪意识不够强,落实明纪的要求不到位。比如,在开展难度系数大的工作时,存在畏难情绪,不敢啃“硬骨头”,体现出自己没有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和职责使命,没有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标准要求自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对纪律规矩具体是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缺乏系统的认识和了解,纪律意识不够强。

  (四)对照“守纪”存在的问题

  平时注重把好“小细节”、守好“小关节”、重视“小情节”,把自我约束意识调整到最严,把服务水平调整到最优,时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确保思想“不偏航”、言行“不逾矩”、工作“不触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让初心保质保鲜,让使命矢志践行。对照该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自我约束不够严格,存在只要大的方面不违反纪律就可以的思想,有时会不自觉放松自我管理。比如,对纪律的严肃性认识不足,有时候会认为在小事小节上不必太过计较,对轻微违规行为产生“同情心”,认为只要在重大原则上严格遵规守纪就行了,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参加一些会议时,认为会议不是很重要就不专心听,有时在处理一些紧急工作时,因情况紧急就没严格按章办事,其实这很可能会引发工作失误等更严重问题的出现。二是党内政治生活有差距,更多精力用于业务工作,有时对党内事务要求不严,存在任务完成延后情况。比如,平时忙于具体工作,党内生活注重出勤而不重视效果,有时候发言没有经过仔细推敲,只是照本宣科走走过场。理论学习只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层次,未要求结合业务发言深入讨论。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经过对对照检查梳理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存在以上问题,具体原因有:

  (一)政治站位需进一步提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有时绷得不够紧,政治警觉性和鉴别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对标对表党中央各项要求仍有差距,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仍需提高,与实际行动结合不够。有时还存在本位主义思想,没有全面站在党执政兴国的高度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导致在落实党建各项要求方面重视不够,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不够有力,究其根本原因是自身政治站位不够高,战略思维能力有待提升。

  (二)理论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自己对政治理论的系统学习和研究还是不够深刻,学习缺少针对性、系统性和全面性,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自认为入党时间长、工作经验丰富,能始终做到大是大非不糊涂,工作能力过得硬,没有出现过问题,就不自觉的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对理论知识的再学习、对理想信念的再坚定、对革命意志的再锻炼,导致在自觉深入学习理论,自觉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方面做的不够到位。在面对繁重工作压力和突发事件考验时,有时会出现烦躁情绪,导致工作动力不足、精神状态不佳。究其原因还是自身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没有时刻校准思想之标、调正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

  (三)党性修养还需进一步强化。虽然能遵守党内政治生活纪律,经常性参加支部“三会一课”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但是对照党章自查,发现在锤炼党性还有不到之处,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员意识烙得不实,认为抓业务工作是解决发展的根本举措,不自觉的将主要精力都集中在业务工作上,导致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视不够,对基层党建关心不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究其根本还是自身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有待提高。

  (四)担当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随着年龄的增长,认真、较真的冲劲和闯劲有所减弱,虽然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站稳立场,但对一些“杂音”和牢骚,理直气壮的反驳和持之以恒的斗争做的不够,为党和事业担当的劲头还需加强。在落实“一岗双责”上存在责任缺失,把具体工作的担子更多压在了职能科室和基层党支部身上,自己亲自调查研究的少。对支部、科室的管理失职于“宽松软”,带头学习政策法规不够,日常自查做的很不到位,没有按照规定开展经常性督查和检查,执行纪律上也存在不严不实的现象。

  三、今后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对问题原因的具体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把准政治落点,持续锤炼政治能力。要摒弃“不违纪就不需要学规”的错误观念,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把《条例》作为“枕上书”,认认真真悟、踏踏实实记,确保《条例》的每条规定都熟练掌握、烂熟于心。要结合工作实际,将自己摆进去、将工作摆进去,联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将对党纪的抽象认识形象化、具体化,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又入心。注重抓好日常警示教育,开展“一案四说”,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坚持用身边案警醒、教育身边人,把纪律处分“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将党的纪律内化为自觉的言行准则,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二)扭住实践落点,持续历练斗争本领。自我革命是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是架通“知”与“行”的桥梁。要将党纪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用好自我革命的“利刃”,坚定“一日三省吾身”的执着,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必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切实把新修订的《条例》规定转化为规范言行的戒尺,内化为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在日常工作中,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小事小节上守起严起,自觉净化“生活圈”、打扫“社交圈”、管好“朋友圈”。对于已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紧盯不放,对于尚未存在的问题也要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把严守纪律规矩落到实处。

  (三)用实任务落点,持续强化守纪意识。“要明确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等措施,确保学习教育成果能够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绳、严守纪律的行动自觉和为人民正确行使权利的价值追求。在工作实际中不断完善党组织功能、增强党组织活力,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从学习《条例》中巩固为民初心,强化责任担当,真正与广大人民群众同向同行、同心同力、同频共振,始终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守纪于行”中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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